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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2024-03-12   来源:县委巡查办  浏览:5536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按照县委巡察统一安排部署,截至2024年3月12日,县委5个巡察组完成第五轮巡察首批进驻,对县委党校、南塔街道党工委、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党总支、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乐至县吴仲良中学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同时采取镇村一体巡的方式对南塔街道辖区内的14个一般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每个党组织巡察时间为2-3天;采取直接巡的方式对南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东郊社区等4个重点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每个党组织巡察时间为5-7天。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关键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

各巡察组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18: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反映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请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或四川“码上巡”二维码等渠道与各巡察组联系。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县委党校

  联系电话:19982956364

  电子邮箱:lzxc15775442745@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县委党校教学楼一楼右侧;②天池公园公厕旁信息发布栏处;③西街15号信息发布栏处。

  接访地点:县委党校教学楼一楼退休支部活动室。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南塔街道党工委及辖区内文庙沟社区、新南社区、池南社区、接龙村、安宁村等14个一般村(社区)党组织,南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东郊社区等4个重点社区

  联系电话:19182950634

  电子邮箱:lzxc18398022660@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满江红大酒店大门左侧;②天池公园公厕旁信息发布栏处;③西街15号信息发布栏处。

  接访地点:南塔街道201办公室。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党总支

  联系电话:19982957304

  电子邮箱:lzxc18381582779@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对面信息发布栏处(迎宾大道370号);②天池公园公厕旁信息发布栏处;③西街15号信息发布栏处。

  接访地点: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新综合楼1楼108室。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县行政审批局党组

  联系电话:19182976521

  电子邮箱:lzxc18282365316@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右侧(帅乡大道196号);②天池公园公厕旁信息发布栏处;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门右侧(迎宾大道143号)。

接访地点:县行政审批局202办公室。

  五、县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乐至县吴仲良中学党委

  联系电话:13398302382

  电子邮箱:lzxc15283235563@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乐至县仲良中学后校门左侧;②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右侧(帅乡大道196号);③西街15号城管信息发布栏处。

  接访地点:乐至县仲良中学行政楼3楼3-2室。

中共乐至县委巡察工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24年3月12日

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完成首批进驻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将分3批对4个乡镇、8个县级部门、2所县属学校党组织开展巡察,通过镇村一体巡、直接巡方式对38个一般村(社区)、8个重点社区开展巡察。2024年3月12日,县委5个巡察组完成进驻首批巡察的县委党校、南塔街道党工委、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党总支、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乐至县吴仲良中学党委,并召开工作动员会。

  按照相关要求,县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对照“四个聚焦”,紧扣县委中心工作,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属性、政治功能和职责使命开展巡察监督。深入了解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乐至落地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至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置了值班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和网络举报二维码,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关键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


  主办:中共乐至县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8-233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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