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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2022-09-21     浏览:74784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根据十五届乐至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二批次)工作安排部署,县委派出2个巡察组分别对金顺镇、石湍镇、通旅镇、大佛镇、双河场乡、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采取巡乡带村的方式同步对金顺镇辖区内的金顺社区、象龙社区、海鹰村、长塘村、桐木沟村、公寺镇村、柏树沟村、通行桥村、石包村9个党组织,石湍镇辖区内的河西社区、桂花社区、河东社区、和兴社区、天宫堂村、玉峰山村、宝堂寺村、万德沟村、龟山寺村9个党组织,通旅镇辖区内的通旅社区、光明社区、道士观村、花书房村4个党组织,大佛镇辖区内的大佛社区、东禅社区、大堰社区、罗汉寺村、二龙村、陈家桥村、源柏村、吕河坝村、红鞍村、骑龙店村、节龙庙村、观音寺村12个党组织,双河场乡辖区内的双河社区、和平社区、古柏树村、两河口村、西岳村5个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集中巡察时间3个月左右。各巡察组从9月20日起陆续进驻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含党的十九大以来退休、退出领导岗位的县管干部),重要关键岗位干部以及所属管理和挂靠、代管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各巡察组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20: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反映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请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一、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县石湍镇、通旅镇、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9182976521

  电子邮箱:lzxc18282365316@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石湍镇平安路一段126号大门右侧;②石湍镇永安路4号大门右侧;③石湍镇老菜市场45-5号左面墙;④通旅镇人民政府大门右侧;⑤通旅镇农贸市场内永联生活超市右侧红瓦房外墙;⑥通旅镇杨乾文餐馆门口电杆;⑦南塔街道文庙街165号国投公司大门;⑧南塔街道天池公园公厕旁信息发布栏处;⑨南塔街道西街15号信息发布栏处。

  接访地点:①石湍镇人民政府3楼310室;②通旅镇人民政府2楼205室;③国投公司办公楼1楼119室。

  二、县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金顺镇、大佛镇、双河场乡

  联系电话:13398302382

  电子邮箱:lzxc15283235563@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大佛镇大同街69号基层治理办公室左侧;②大佛镇大同街202号大佛社区大门右侧;③大佛镇大堰社区办公室左侧;④金顺镇人民政府大门右侧;⑤金顺镇交通街54号金顺社区办公室门口右侧;⑥金顺镇象龙社区办公室公开栏左侧;⑦双河场乡幸福路30号便民服务中心右侧;⑧双河场乡幸福路194号卫生院大门左侧;⑨双河场乡和平街87号和平社区卫生服务站左侧。

  接访地点:①大佛镇大同街69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②金顺镇政府1楼101室;③双河场乡文化站二楼201室。

 

中共乐至县委巡察工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22年9月20日


  主办:中共乐至县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8-23323328
维护单位:乐至县融媒体中心 电话:028-2333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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