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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酒店、宾馆、旅馆经营行为的通告(第10号)
2020-02-09     浏览:34996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以及《资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酒店、宾馆等入住人员规范管理的通知》(资疫指办发〔20204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管理酒店、宾馆、旅馆经营行为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成都到乐至入住酒店、宾馆、旅馆的人员,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无密切接触史的,从入住之日起,自驾者须入住隔离观察7 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者须入住隔离观察 14 天;自觉接受酒店、宾馆、旅馆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疫工作,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酒店、宾馆、旅馆报告,并按程序预检送诊。
二、为深入落实省市防控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县城区内50个房间以下的酒店、宾馆、旅馆一律暂停营业。50个房间以上的酒店、宾馆(龙居商务酒店、格林豪泰酒店、尚客优酒店、宏扬宾馆、金锄头大酒店、宏扬·玲路酒店、鑫鹏大酒店)必须严格落实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第4号通告第三条有关要求,必须督促本单位从业人员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必须配备发热检测仪器和落实检测人员,做好进入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在37.3℃以上人员拒绝入住并劝离就诊;必须每天开展2次以上消毒工作,建立消杀台帐;必须做好清洁和通风等工作;必须拒绝未佩戴口罩的人员入内。
三、为切实规范服务入住人员,现分区分类管理如下:
(一)来自国外、省外和成都的旅客入住龙居商务酒店(地址:文庙街84号,前台电话:02823324666);
(二)来自省内市外(不含成都)的旅客入住格林豪泰酒店(地址:帅乡大道122号,前台电话:02823230007);
(三)来自资阳市内的旅客入住以下酒店:
尚客优酒店      地址:帅乡大道中段227
前台电话:02823231999
宏扬宾馆        地址:商贸街2
前台电话:02823325428
金锄头大酒店    地址:川鄂西路9
前台电话:02823351111
宏扬·玲路酒店  地址:帅乡大道800
前台电话:02823216358
鑫鹏大酒店      地址:仙鹤大道陈毅广场旁
前台电话:02823133189
四、经向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备同意后,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家宾馆、酒店、旅馆作为对外接纳住宿人员的地点。
五、正常营业的酒店、宾馆、旅馆必须严格落实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制度,严禁一人登记多人入住,本人登记他人入住或无证入住等违法行为。登记时要详细了解入住人员基本情况(以主管部门下发的表册为准)和检测体温,对来自重点疫情地区或体温异常的旅客要立即报告当地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主管部门。疫情期间必须执行分餐制度,设置专用废弃口罩回收桶,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相关要求。
六、各酒店、宾馆、旅馆及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本通告,坚决服从配合,对拒不服从、拒绝配合者,视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暂停营业的酒店、宾馆、旅馆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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