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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2-02-09     浏览:6093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2-08 15:54

    项目概况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供应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或资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2022202200015
    项目名称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
    最高限价 300000.0
    采购需求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拟采购1家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房屋日常维修养护服务、公共设施设备服务、环境卫生服务、绿化养护服务、会议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资料分发服务等。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36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2月09日到2022年0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供应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或资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
    方式: 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供应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或资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
    售价: 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2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2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LZCJC[2022]002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要求: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原则上派1名人员到场。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时应当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原件和防疫健康码;对中高风险地区来乐人员或与确诊病例行动轨迹有交集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防疫消毒等疫情防护检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未遵守上述要求的,将会拒绝进入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供应商代表应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到达对应地点,若因疫情防护检查措施造成时间延误或被拒绝进入交易场地的,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若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本磋商文件不作另行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283249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5308397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15283249939

  主办:中共乐至县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8-23323328
维护单位:乐至县融媒体中心 电话:028-23330299
网站标识码:5120220012 蜀ICP备11001669号-1 已访问 238526975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