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刘新平
分工
       负责公安、禁毒、国家安全、司法、依法治县、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领导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协助分管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驻乐部队。协助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
简历:

      刘新平,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四川内江人,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乐至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