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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盔”有你 “安全”“财产”双保险
2022-03-17   来源:乐至融媒  浏览:29026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指数,乐至县将电动车综合治理作为推进城市交通治理的重要抓手,连日来,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布了电动车综合治理的有关通知。据悉,此次综合治理分为宣传教育、集中治理、巩固成果三个阶段。目前,集中治理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为广大市民的出行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法规有尺度 执法有温度

  “师傅,麻烦靠边停一下。”3月16日上午,记者在帅乡大道与千业路交叉口的电动车临时整治点看到,交警正对未安装号牌或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因未戴头盔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唐先生在学习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后,临时当了一回文明交通劝导员。

  “骑电瓶车出行的时候,要带头盔嘛,要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通过这次“特殊”的体验,唐先生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也意识到了道路安全的重要性。

  据介绍,集中治理初期,针对驾乘电动车或电动车未上牌的情况,交警以现场消除安全隐患、警告为主,现场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可在接受“5选2”道路安全教育套餐后放行。

  市民刘先生说:“交警这样管,我服气,也配合,既管到了点子上,又很人性化。”

  据统计,自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已累计完成电动自行车上牌2527辆,普通电动车及轻便摩托车上牌8521辆,初步实现了“电动车治理一小步,文明提升一大步”的目标。

  下一步,县交警大队将长效常态化开展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以及对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做到车有“牌”,行有“规”,停有“序”。以电动车规范管理为契机,让文明可见、可感、可触,营造“文明城市人民建,建设城市为人民”的浓厚氛围。

  温馨提示:需要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市民可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证明原件、机动车购车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凭证原件到交通警察大队登记办理。

(乐至融媒记者 文/李晓菊 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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