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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至县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2020-02-05     浏览:33931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现将《乐至县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十三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2020 2 5   

 

 

 

 

 

 

 

 

 

乐至县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十三条措施

 

一、组建专门队伍。由村两委牵头,发动党员、民兵预备役队员、网格管理员、志愿者、热心群众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工作队,分小组开展设卡、巡逻、隔离、执勤等工作,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工作队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两次,上岗前测量一次,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工作,换岗下班前再次测量。

二、加强路口管控。每个村原则上只保留主要进村入口并设置排查点,安排人员负责进出车辆、人员登记,对进出人员测量体温并宣传防控知识。减少非紧急需求的村民出村行为,对确需出村的村民实行登记备案。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三、全面摸排人员。对近期返乡和外来人员开展动态摸排,登记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湖北等疫情高发区人员、从湖北等疫情高发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发现发热、乏力、干咳、腹痛腹泻等身体异常的,及时报告乡(镇)采取相应措施。

四、做好居家观察。湖北等重点疫区来(返)资阳人员,自到达资阳之日起,实施居家隔离14天。对县域外其他地区来(返)资阳且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无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从到达资阳之日起,自驾者实施居家观察7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者实施居家观察14天。观察期间,严格落实“1+5” 管控举措,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要求其要主动与村社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处置。对拒不配合的人员,依法实施强制手段。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

五、减少人员外出。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尽量少走动、不串门,避免人群聚集,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六、杜绝人员聚集。全面暂停场镇赶集,全面暂时关闭网吧、茶楼(馆)、寺庙、文化中心等公共场所。暂停各类人员聚集活动,举办红白喜事一律从简,同时需经村两委同意后报乡(镇)备案。

七、严管农旅场所。农家乐、乡村民宿等旅游接待场所全面暂停营业,督促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严禁承接群体性餐饮、棋牌等活动。

八、加强畜禽管理。全面关停活禽交易市场和活禽宰杀点,引导广大群众减少活禽宰杀,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两项制度。规范畜禽养殖,引导群众实行圈养,做好圈舍清洁卫生,全面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全面开展畜禽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落实动物疫病监测。

九、做好消毒防范。加强农村消毒药品调度,确保工作需求。居家隔离点周边区域每天至少消毒1次,定期对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等实施消毒。人员聚集场所、交通卡口等设置消毒设施,做好消毒灭菌等防范工作。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和投入品的管控力度。各村设置废弃口罩集中投放点,按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

十、加强健康教育。利用村村通广播、流动宣传车、移动小喇叭等,不间断播放疫情防控宣传音频,全覆盖发放健康知识宣传单、告知书、倡议书,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动态发布疫情防控知识,提高村民疫情防控意识。结合村庄清洁行动,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在家多通风等健康生活方式。

十一、保障群众生活。收集掌握农民群众生活需求,通过集中配送、集中采买等方式购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农民群众生活需求。对急需出售的农产品联系收购商集中采购,保障农民群众利益。

十二、就近就业创业。收集乐至企业用工需求,在“资阳公共招聘网”、乡镇(街道)、中心村(社区)人社基层服务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引导返乡人员就近就业;鼓励返乡人员在本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服务。

十三、民工返岗服务。收集近期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健康服务需求,由居住地所在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免费健康服务,并根据需要出具《四川省2020年春节后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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